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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股金融杠杆 要素高效“摆渡” 产业强势“过河”

  2023年,由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编制的《深圳市新兴行业经营范围目录》率先在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试点登记炒股金融杠杆,获得创业者的广泛好评。

  据悉,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成立后,深圳市市场监管局领导多次率队调研。在调研中,部分经营者反映目前统一使用的国家《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目录》的条目主要是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划分,行业分类和内容固化,在商事登记实践中难以满足从事新兴行业和高科技产业经营主体对经营项目“特别表述”需求,一定程度上也不利于经济创新发展。

  本次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取得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试点支持,在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率先实施《深圳市新兴行业经营范围目录》办理登记,意味着经营主体可以选择符合新兴产业行业特征的经营范围,更好地与国际接轨,与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的战略定位契合。

  2023年,《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规划》正式公布。根据《规划》,“国际先进科技创新规则试验区”是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的定位之一,这意味着在科技创新领域将与最先进的科技创新规则对接。

  只有让创新要素高效“摆渡”,新兴产业才能强势“过河”。随着《深圳市新兴行业经营范围目录》在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推行实施,主体功能边界得到有效细化,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的目标、范围、内容还将进一步拓展和丰富。

  用优化思维做发展乘法。《深圳市新兴行业经营范围目录》的率先试点,成为深圳市市场监管局聚焦企业所需,以问题为导向,助力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深层次营造市场化营商环境的生动注脚。

  近年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国家关于经济建设高质量发展要求,扎实做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加快建设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先导性和支柱性产业,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勇蹚新路,先行拓展经营范围

  守护“20+8”战略性新兴产业进入市场第一步

  “我们公司未来计划在人工智能与无人驾驶领域进行业务拓展,《深圳市新兴行业经营范围目录》的实施,对我们来说是‘恰逢其时’!”深圳市正汪洋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林少彬告诉记者,此前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电子产品、数码产品、通信产品等业务,进行变更之后,新增前沿新材料、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高效节能技术装备、电子核心器件及设备销售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经营范围,公司的招牌也随之“焕然一新”。

  让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吸睛度”与“显示度”与时俱进。新设立的深圳市羽桁科技有限公司也在今年12月份顺利“尝鲜”,将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经营方向纳入经营范围。

  深圳市羽桁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周焕平表示:“以前我们经营的一家企业申报的经营范围较为广泛,在推广有代表性的高新产品的时候,部分客户经常把这些产品与常规产品混为一谈。”他认为,《深圳市新兴行业经营范围目录》的落地,无疑让市场更加聚焦战新产业的前沿创新优势。

  本次《深圳市新兴行业经营范围目录》的实施,正是深圳深化商事登记改革,凸显“双区”建设新优势的极佳写照。自2023年7月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同意试点以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开展《深圳市新兴行业经营范围目录》编制工作,在全国先行先试探索拓展经营范围应用和服务场景。

  在原有《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目录》的基础上,深圳做出了哪些“优化”?一方面,《深圳市新兴行业经营范围目录》在《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目录》基础上新增了10条新兴行业经营范围的表述,分别为电子核心器件及设备销售、电子核心器件及设备制造、高效节能技术装备销售、高效节能技术装备制造、前沿新材料销售、前沿新材料制造、生物医学工程技术服务、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销售、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制造、新兴软件和新型信息技术服务。

  另一方面,将《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目录》中的213条表述纳入《深圳市新兴行业经营范围目录》,并对其中55个条目增加了具体项目表述。例如,在条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中增加“可见光通信技术服务”;在条目“药品生产”中增加“化学创新药”。

  《深圳市新兴行业经营范围目录》的实施,是“20+8”战略性新兴产业经营主体培育的首要环节,预示着战略性新兴产业准入渠道的扩大。业内专家表示,该举措打响了深圳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关键一枪”,为各行业部门培育经营主体奠定重要基础。

  目前,深圳正培育发展壮大“20+8”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新质生产力积蓄的强劲动能持续迸发。《深圳市新兴行业经营范围目录》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政策为指导,结合深圳市《关于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意见》和22个配套文件,全面、系统地梳理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相关经营范围。

  周焕平告诉记者,以前开办的公司在入驻电商平台的经营范围并不能与平台方具体地匹配,造成商家入驻困难。随着《深圳市新兴行业经营范围目录》的落地,新设立的公司终于可以在贸易领域消除这种“烦恼”,条目清晰地向海外客户介绍产品,让创业的“头号难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这也从另一角度体现了“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的有机结合。深圳市企业注册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和深圳科技创新战略的导向作用,让深圳新兴科技企业在对外经济交流中更具有领先性和竞争力,接下来《深圳市新兴行业经营范围目录》还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推广,进一步助力深圳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

  数字治理,简化变更经营范围材料

  优化“20+8”战略性新兴产业营商环境

  数字化转型是大势所趋,也是营商环境服务深层优化、集成创新、迭代升级的“加速器”。如果说传统的营商环境是“人工模式”,那么“数字化”营商环境就是信息时代的“自动模式”,是深化要素市场改革、激发市场创新活力的重要前提。

  不断深化创新驱动,构筑发展新优势、激活产业新动能、增强经济新活力,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过程中,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数字化”引擎的强磁场作用,推动数字服务向高质量、现代化的“大生态”迈进。

  让数据代替企业和群众跑起来,创新新兴行业企业设立登记签名模式。深圳在全国率先实现全流程、无纸化网上商事登记模式基础上,于今年又创新性引入“音视频双录”电子签名新模式,实现无介质全流程快捷“开办企业”。此举为全国“首创”,其模式既符合《电子签名法》等法律规定,又消除了数字证书办理繁琐、现场签字程序、使用门槛高、需要办理费用等弊端,同时保证了申请人真实意思表示,极大减少了新兴行业企业开办的时间成本、提高主体质量。

  简化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材料,不收取变更登记的股东会决议。向申请人主动提供新兴行业经营范围自主预查应用服务,包括关键词、主题查询,详情、相关事项和政策查看。企业法定代表人只需通过网上完成经营范围变更申报并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名,即可完成变更登记,领取电子营业执照。

  从首创“音视频双录电子签名”模式,再到零成本、无介质的经营范围变更登记简化办理,深圳市市场监管局不断强化先行探索创新,用优化思维做发展乘法,强化数字赋能的新型监管方式,营造高质量发展的一流营商环境,更好地释放民营经济活力,让经营主体享受到了真切获得感。

  下一步,还将加快新兴行业数据共享基础性建设,助力行业经济发展分析。深圳市企业注册局还将新兴行业按行业监管和行业发展原则,梳理信息共享部门,明确了对应信息共享部门,通过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实现商事主体分类推送,便利行业主管部门对新兴行业监管和开展分析统计,为政府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前瞻谋划未来产业发展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观察

  商事制度改革十年,深圳开创哪些全国第一?

  深圳,作为国内经营主体规模最大、民营经济最活跃的城市之一,商事主体已经突破410万户,创业密度居全国大中城市首位。十年来,深圳率先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打造商事登记改革样本,为全国提供可复制推广的先进经验。

  实行商事主体资格和许可经营资格相分离,改“先证后照”为“先照后证”,商事主体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由改革前69项削减为12项,成为当时全国前置审批最少的城市。出台全国第一个商事主体行政审批事项权责清单及各部门后续监管办法,涉及全市25个部门129项许可审批项目,构建“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在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一体化应用过程中,深圳在全国率先打造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综合运用生态。全市累计为170多万家企业发放电子印章近700万枚,累计签章量达1.1亿次。

  累计为532万家企业签放电子营业执照,累计有效证照达428万户,活跃企业达45万户。

  注册资本实缴制改为认缴制。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商事主体登记事项,降低资本准入门槛,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使资本运作方式更为灵活高效,资源配置更为优化,激发创业热情。

  打造全程电子化一体化登记模式。深圳实现全流程、无纸化网上商事登记模式,足不出户就可办理营业执照。推出“无人工干预智能审批”服务,通过信息共享、登记系统自动比对核验申请材料完成审批,将商事登记办理时限压缩到几十秒。

  开展“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2014年,深圳推出一次申报、一门审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和刻章许可证“四证合一”的登记模式,并拓展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整合了14个部门30项涉企证照登记事项,解决了涉企证照数量过多、企业后续办事手续繁琐的难题,是当时全国覆盖面最广的“证照合一”改革。

  年检改年报。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商事主体年报备案制度,出台《深圳经济特区商事主体异常经营名录管理办法》,是商事主体监管方式颠覆性的大变革。探索企业年报和所得税年报“多报合一”,实施“滚动年报”制度,利用常态化年报建立市场监管联系人制度,采集122万市场监管联系人信息,解决联系难问题。

  促进深港澳商事登记规则衔接。全国率先实现深港跨境公证文书流转信息化改革,全国首创“音视频双录签名”助力企业开办降本提速增效,实现无介质全流程快捷申报,深港跨境公证文书流转信息化+“音视频双录电子签名”全面助推外资企业实现全流程网办;允许港澳企业在深圳经济特区直接办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并将港澳企业在深圳经济特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范围,全面放开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生产经营活动,在更大范围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创新“深港澳注册易”服务,委托在港澳的合作银行,为投资者提供深圳商事登记、商务备案等“一站式”服务,减少跑动次数,优化办事体验。

  在全国首创歇业、除名、依职权注销等一系列市场退出制度,形成优胜劣汰、有进有出、健康发展的市场环境——率先创设歇业制度,实现经营主体“停机保号”。针对经营主体因疫情、自然灾害等客观因素暂停经营,但仍有持续经营意愿和能力,待情况好转后可以“重启”的情况,深圳创设了歇业制度。2022年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吸收了深圳这一改革创新成果,在全国推广。202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的《关于再次推广借鉴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的通知》同样向全国推广商事主体歇业制度。

  率先创设除名制度,探索治理失联经营主体有效路径。对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满两年,且近两年未申报纳税的失联经营主体,进行除名,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替主体名称。

  率先创设依职权注销制度,打通经营主体退出“最后一公里”。针对相当一部分被吊销、被撤销设立登记、被责令关停关闭、被除名的经营主体长期不办理或实际上无法办理注销的情况,由登记机关依职权主动发起注销,完成市场退出最后环节。

  撰文:徐怀

  受访单位供图炒股金融杠杆